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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工作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乌兰察布市“十三五”时期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规划》《乌兰察布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乌兰察布市体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取得重要成效。目前,“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基本完成,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成果显著,实现了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速度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的目标。

一、文化事业全面提升

(一)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日益完善,全市现有公共图书馆12个、文化馆12个、美术馆9个、注册博物馆10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2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1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321个,小广场753个、小舞台248个、文化户(大院)75个。文化惠民成效显著,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部免费开放,为国家贫困旗县配备流动图书车和流动文化车,为贫困旗县乌兰牧骑配发了流动舞台车和演出大巴。建设图书馆“彩云服务”等一批先进数字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数字化工程。公共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旅游公共服务短板进一步补齐,建成旅游厕所420座,在全市G6、G7服务区和各主要道路交叉口,建成旅游道路交通标识牌260块,各主要景区手机信号实现全覆盖。

(二)艺术创作生产成果丰硕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主题,创作了《幸福花儿开》《脱贫路上》《忠勇察哈尔》《圆梦》《神舟阿木古郎》等一批弘扬主旋律、壮大正能量的优秀作品。《神舟阿木古郎》《忠勇察哈尔》赴长安大剧院演出,《忠勇察哈尔》荣获自治区艺术创作最高荣誉“萨日纳”奖戏剧奖、音乐奖。《圆梦》被列入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重大主题,创作《草原儿女心向党》等专题晚会,鼓舞和振奋了民族精神。按照市委和政府安排部署,承办第四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形成了广场舞大赛、群众小戏小品文艺展演等一批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演出,开展戏曲进乡村、“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组织“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文艺天天演等,每年完成惠民演出1400余场。

(三)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

印发《乌兰察布市关于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推进乌兰牧骑改革。全市11个旗县市区乌兰牧骑明确定性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且稳定在全区75支乌兰牧骑的行列中。各旗县市区均核定35名乌兰牧骑事业编制,依托内蒙古军区创建首支乌兰牧骑民兵连,乌兰牧骑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自治区、市财政保证乌兰牧骑惠民演出经费,7个旗县列入自治区乌兰牧骑标准化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个旗县先行获得支持。乌兰牧骑出色地履行了演出、创作、宣传、辅导、服务、保护传承、对外交流的职能作用,察右后旗、四子王旗乌兰牧骑代表乌兰察布市参加第七、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文艺会演,获会演团体金奖,集宁乌兰牧骑参加央视《中国地名大会》展演、察右后旗乌兰牧骑赴巴基斯坦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四)文物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文物保护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市可移动文物60604件(套),上等级文物达到514件。其中,经自治区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鉴定,新增上等级文物237件。集宁战役遗址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被公布为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列入晋绥片区。卓资县汉代三道营古城、凉城县与右玉县交界的明长城二边纳入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元代集宁路古城遗址被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化德县裕民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将乌兰察布地区远古人类活动提前到8400年前,填补了自治区中东部人类活动的空白。编制了《乌兰察布市长城保护规划》,长城“四有”档案逐步健全。加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建设,部分重点文物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五)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效推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氛围更加浓厚,人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乌兰察布市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资源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到“十三五”期末,我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7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97项。公布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3人。集宁区、凉城县、商都县、兴和县、化德县、察右后旗等旗县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其他旗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正在推进。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景区,积极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非遗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交流方式和内容更加丰富。

二、体育事业稳步提升

(一)体育办赛能力逐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新建乌兰察布市网球馆游泳馆等一批体育场馆,办赛能力逐步提升。现有各级、各类体育场馆2411个。成功承办并参加自治区“十四运”,举办了涵盖冬季项目、夏季项目等赛事,参与人数达2万余人,为历届自治区全运会规模之最。顺利完成全国“十四冬”各项筹备工作,成功举办“十四冬”火炬传递活动乌兰察布站启动仪式。成功举办ITF世界女子网球巡回赛、全国青少年网球积分排名系列赛、“郑洁杯”青少年网球比赛、中国业余网球俱乐部联赛等网球赛事。成功承办“十四冬”轮滑比赛、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中国式摔跤预赛、全国拳击锦标赛等国家级体育赛事和“体彩杯”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锦标赛等自治区级赛事。

(二)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在各类国际比赛中,共获得3枚金牌,2枚银牌和3枚铜牌;国家级比赛中,共获得6枚金牌,4枚银牌和3枚铜牌;自治区级比赛中,共获得138枚金牌,78枚银牌和125枚铜牌。现开设20个训练项目,常训人数达1200人。“十三五”期间,积极对接自治区项目设置,体育项目结构不断优化,摔跤优势项目和冰雪运动项目不断加强。市体校、旗县体校和学校单项训练基地三级训练网进一步完善,旗县级体校全部恢复。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短期业务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现有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俱乐部1所,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2个、自治区级后备人才基地5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7个、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个,青少年足球俱乐部6个、户外营地5个、自治区级篮球特色学校2所、自治区特色排球学校1所、市级后备人才基地25个,自治区级传统项目学校9所。

(三)群众体育有序开展

乌兰察布市公共体育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现有小型健身广场90个,全民健身路径1030套,晨、晚练点1109个,达到人均体育场地占有面积2.3平方米的标准。现有各级、各类协会159个,全民健身队伍1000多支,每天参加健身活动的人数达3万,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000名,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配备达到3名。“十五分钟”健身圈初步建成,社区公共运动场所基本实现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体育产品和服务。学校体育场地全部向社会开放,农村牧区体育设施逐步实现全覆盖,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得到长足发展。乌兰察布市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规模赛事活动150多项,万人徒步行活动等35项赛事活动被自治区评为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乌兰察布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目标基本完成,职工体育、农村牧区体育和老年体育事业稳步发展,形成了全民健身日等一批群众体育品牌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持续推进,以足球基地建设为基础,大力开展校园足球、社区足球和职工足球及俱乐部足球活动。

三、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快速提升

(一)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文化娱乐企业131家。建立了《乌兰察布市文化企业名录库》,认定乌兰察布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企业)、骨干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小微创意文化产业项目(企业)近50家,初步形成以集宁国际皮革城配套文化项目、凉城绥蒙革命纪念园文化体验基地、火山草原旅游景区、印象辉腾锡勒文化旅游暨民族演艺、格根塔拉草原旅游景区、四子王旗民族文化手工业创业园、察右后旗察哈尔民族文化一条街等为龙头的文化产业基地。察哈尔民族文化陶瓷、元青花瓷器、察哈尔蒙古毛植、蒙古族金银器皿等手工艺品制作加工、蒙古族服装服饰设计制作、传统蒙古包设计制作、丰镇传统手工艺铜制品等一批新兴小微文化创意企业项目茁壮成长,文化产业总投资达30亿元。

(二)旅游业发展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乌兰察布市旅游业发展迅速,截至2019年,共有A级旅游景区21家,其中4A级旅游景区11家,3A级旅游景区8家。星级酒店23家,其中4星级酒店1家,3星级酒店9家,其他宾馆酒店1241家,3星级及以上旅游接待户59家,旅行社41家,持证导游144人,各旅游企业景点讲解员200余名。组织编制了《乌兰察布市全域旅游规划》《乌兰察布市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规划》《乌兰察布市草原旅游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全面指导乌兰察布市旅游业发展。开通了乌兰察布市旅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抖音官方号等宣传平台。利用京蒙对口帮扶平台,全面提高乌兰察布旅游在北京地区的知名度。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发展意见》和市场奖励政策,人才培训和教育步入规范化,旅游科技化进程加快,为乌兰察布市全域旅游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文旅体融合发展深入推进

“十三五”期间,乌兰察布市统筹文化体育事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向规模化、优质化、精品化发展。形成了集宁区战役红色纪念园、绥蒙革命纪念园等一批红色旅游精品,隆盛庄等一批文化旅游品牌,三苏木被评为国家级旅游重点村。推出了乌兰牧骑汇演月、火山草原音乐节、周末好声音等文化演出活动,“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神舟家园”“草原皮都”等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文化为魂、旅游为体”的融合发展格局正在快速形成。体旅融合进一步加强,体育竞赛表演业初具规模,成功举办了“飞雪极限”国际城市挑战赛、辉煌梦机车嘉年华、乌兰察布国际马拉松比赛等大型赛事,举办了草原国际露营大会,动力机车那达慕、“草原音乐节”和冰雪艺术节等有影响力的活动。

(四)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加大

深化与京津冀、乌大张合作交流,推动文化互融、客源互通,积极参加“欢乐冰雪季、活力内蒙古”内蒙古冬季文化旅游产品发布会活动、2019冬季旅游项目北京推广月活动和“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城市联席会议,加强区域产业合作交流。成功举办第十六届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和第四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推进国内外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以中俄蒙美食文化节为载体,推动中俄蒙越野拉力赛、“万里茶道”跨境自驾穿越活动、“中国·乌兰察布号”旅游专列等文化旅游节事活动落地;以万里茶道产业园建设为抓手,加强与蒙中贸易促进会合作,强化与俄蒙的游客互送机制,打造中俄蒙旅游服务中心,全面推动中俄蒙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

(五)文化旅游体育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活跃有序,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深入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建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执法更加规范专业,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人才兴文”工程等八项人才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文化旅游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人才支撑。

第二章 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一)国家层面的发展机遇

1.重大历史机遇期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体育迎来黄金发展期。

2.战略叠加机遇期

乡村振兴战略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文旅体发展创造了市场机遇和产业承接机遇,新时代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为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了更大的国内发展空间。“中俄蒙经济合作走廊”建设,为文化旅游体育提供了更为广泛的外部合作机遇。

3.消费全面升级机遇期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对“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战略、路径作出的调整完善。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推动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增长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自治区层面的发展机遇

1.区域协同发展的机遇

自治区大力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积极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和环京津冀千里草原风情带,推出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2.交通提档升级的机遇

自治区交通体系不断完善,乌兰察布市的交通区位优势逐步凸显。呼包鄂乌“一小时”经济圈建设,乌兰察布市4C级机场投入运营,京呼高铁开通,构成乌兰察布市快速立体交通发展的新格局,奠定乌兰察布市向国内外开放的基础,也为文旅体产业拓展消费市场、吸引企业投资、集聚创新人才创造了良好条件。

3.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机遇

在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布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中,乌兰察布与二连浩特联合建设的国家物流枢纽名列其中。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把乌兰察布“打造成自治区开发开放新高地”,要求“以二连浩特、集宁为枢纽,加快建设二连浩特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推动建设集宁物流中心,辐射自治区中部地区”。物流枢纽建设将促进人流、物资流、资金流等规模化、速度化,为文旅体产业发展拓展市场、吸引投资等提供了机遇。

(三)乌兰察布市层面的发展机遇

中国共产党乌兰察布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围绕“五大经济”,完善“十条产业链”,构建“五大产业集群”,建设云谷乌兰察布、通衢乌兰察布、健康乌兰察布、生态乌兰察布、绿能乌兰察布,为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提供了机遇。

1.突出创新引领,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云谷乌兰察布

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抓手,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耦合,全力建设云谷乌兰察布。稳步推进三次产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不断催生数字经济增长新动能。以年轻、时尚、创新、开放为主题的城市定位,为文旅体数字化发展创造了基础和条件。

2.突出开放合作,发展枢纽经济,建设通衢乌兰察布

坚持以枢纽带物流,以物流促商贸,以商贸兴产业,以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主攻方向,推动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口岸一体化发展,积极构建开放发展新机制,全力建设通衢乌兰察布。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乘势而上,优化旅游发展布局,完善交通集散设施,创新交通集散产品体系,形成内蒙古中部地区文化旅游集散中心和草原旅游第一站,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高质量发展。

3.突出品牌战略,发展绿色经济,建设健康乌兰察布

依托我市优良的气候生态,建设区域性文旅康养避暑胜地,全力建设健康乌兰察布。完善文旅体康养产业链,构建“一心两带多点”的产业布局,打造国家级文旅体康养示范区。着力打造红色研学游目的地,讲好乌兰察布红色故事。推动文化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积极组织承办重大体育赛事,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拉动体育产业蓬勃发展。发挥“中国草原避暑之都”优势,加快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康养品牌项目,打造康养、休闲、度假的旅游新业态。

二、问题与挑战

(一)发展优势未充分释放

民族文化、西口文化、商贸文化等文化资源富集,但尚未形成具有国家级影响力的品牌,文化产业化和文化旅游融合程度不高,尚未形成品质优势和结构优势。5A级景区仍未创建成功,玛珥式火山群、辉腾锡勒草原、格根塔拉草原等旅游资源优势还未释放,仍然处于开发层次较低、替代性较强的阶段,苏木山旅游景区、林胡古塞旅游景区等高A级景区特色挖掘不够,创新不足;次高原体育发展优势未充分发挥,体育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仍在路上,整体优势尚未充分释放。

(二)产业布局小而散

乌兰察布市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呈现出“主要集聚在集宁区,其他旗县零星发展”的局面,在空间上表现出不平衡、碎片化、同质化等问题,各旗县市区发展文化体育产业缺乏主观上的积极性和客观上的支持;“十三五”期间,乌兰察布市草原旅游、度假旅游、乡村旅游等尚未形成主题特色鲜明、口碑良好的特色组团,尤其是乡村旅游仍然处于小而散、模仿重复建设阶段,联动性大、竞争力强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构建仍需努力。

(三)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各旗县市区文化馆均不达标,8个旗县市区的图书馆不达标,集宁区、丰镇市、察右中旗未建有美术馆,乌兰牧骑排练厅需要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和完善;集宁区创建“全国体育模范试点县”投入不足,其他旗县体育场馆配置上均有不足,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呈现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旅游集散中心、风景道、标识系统、智慧旅游平台、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成为制约乌兰察布市旅游业提档升级的瓶颈。

(四)创新驱动不足

文化旅游体育创新驱动力弱,融合发展中文化内涵的挖掘不够深入,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存在短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借助AR、VR、AI等数字技术力度不够,文化遗产数字化再现工作、数字游戏、数字化体育等尚未成型。严格意义上乌兰察布市4A级以上景区没有一个是以文化遗产、体育活动为依托的,产业融合水平不高,“好的资源优势”没能转化成为“好的产业优势”。

(五)融合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受资金和土地的制约严重,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委、市政府主导下的文化旅游体育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理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的保障机制,明确发展中需要的政策扶持,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各旗县市区要组建和发挥好本级文化旅游体育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各级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合作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仍然存在权责不统一的问题。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文化旅游体育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乌兰察布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围绕‘五大经济’,完善‘十条产业链’,构建‘五大产业集群’,建设云谷乌兰察布、通衢乌兰察布、健康乌兰察布、生态乌兰察布、绿能乌兰察布”新发展布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推动高质量融合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传承红色基因、建设绿色家园为导向,以补齐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和增加优质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供给为目标,着力打造红色研学游目的地、周末休闲游目的地、健身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目的地,开创文化旅游体育全面融合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生导向、共享发展的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旅游健康需求作为首要目标和根本目的,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以人民满意度来衡量和检验各项工作的成效,使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具质感。

(二)坚持市场导向、创新发展的原则

瞄准京津冀,立足呼包鄂乌周边区域,面向长三角、珠三角,力求在国际市场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引领发展的主导性作用,对标文化旅游体育相关国家国际标准,倡导新理念、应用新技术,创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文化旅游体育产品和业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产业总体竞争力。

(三)坚持绿色导向、务实发展的原则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到旅游规划、开发、管理、服务全过程。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衔接,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建设中,既要注重目标市场的需求,又要关注乌兰察布市的落地条件,既要注重项目的轰动效应,又要关注项目的持续性,既要注重招商和引资,又要注重地方企业和本地居民的相关利益。

(四)坚持协调导向、融合发展的原则

强化资源统筹整合,突出要素集约,优化空间布局,串珠成链、连片成面。强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农牧联动,统筹规划、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统筹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构建互联互补、分工协作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体系,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与农业、工业、教育、科技、交通、医养健康等跨界融合,拓展优化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链,增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新动能。

(五)坚持项目导向、优化发展的原则

全面梳理制约文化旅游体育发展的因素,进行对策性研究,依托乌兰察布市整体发展布局和经济社会现实基础,量力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优先解决一些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不达标不平衡,停车场、标识系统和景区信号等旅游设施不完善,文化旅游体育融合以及文化旅游体育与一二产的融合发展不充分,具有文化底蕴的高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城市、特色小镇、文化街区等高端吸引物不足,重大文化体育节事活动影响力不够,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滞后,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发展的财政扶持、人才培养、土地支持等保障性问题。

三、发展定位

(一)总体定位

打造国家级文旅体康养示范区

1.打造红色研学游目的地

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大力挖掘传承保护利用红色资源,丰富研学旅游内涵,讲好乌兰察布红色故事。

2.打造周末休闲游目的地

顺应现代旅游消费新趋势新特点,以乡村旅游、特色民宿为重点,加大旅游景区、城郊景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3.打造健身游目的地

推动文化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积极组织承办重大体育赛事,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持续推动冰雪运动、球类运动、田径运动等,拉动体育产业蓬勃发展。

4.打造康养度假目的地

发挥“中国草原避暑之都”优势,加快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康养品牌项目,打造康养、休闲、度假“多元一体”的旅游新业态。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综合考虑国内外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趋势和乌兰察布市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今后五年紧紧围绕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推进文化强市、体育强市和旅游强市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文化软实力,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动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和服务标准化、品牌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成为乌兰察布市综合性战略支柱产业。

2.分类指标

公共服务指标:到2025年,平均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每万人藏书量和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面积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

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低于90%。

产业经济指标:到2025年,接待游客突破3000万人次,年均增速10%左右;旅游收入达350亿元,年均增速15%左右。

社会指标:文化旅游体育直接就业达到10万人(其中乡村直接就业达到6万人),带动间接从业人数30万人以上(其中乡村间接从业人数20万人)。

表3-1:乌兰察布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主要发展指标

第四章 文化体育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一、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一)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完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

加快京呼高铁乌兰察布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完善铁路、公路、航空客运网络体系,提高客运网络体系与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重点乡村和重要文化遗产点的连接,打通文化旅游“最后一公里”。完善规范主要交通道路、文化旅游吸引物、文化体育场馆的标识系统,建设完善主要旅游通道的观景台、驿站。构建三级旅游集散服务体系,打造“快进慢游”的交通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旅游景区安防系统、导视导览系统、智慧化平台、4G/5G信号全覆盖、垃圾处理、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城乡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将乡村文化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列入国土空间规划。

2.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补齐发展短板,大力提高文化民生保障水平。继续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设施投入力度,加快乌兰察布市博物馆(新馆)、美术馆、文化馆的建设,推动8个旗县市区图书馆达标、11个旗县市区文化馆达标,推动旗县市区美术馆建设。以实现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强城市对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加强群众文化团队建设,加强文化流动服务,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服务向乡村倾斜,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标率。切实保障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借助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国字号”工程和乌兰察布市大力发展数字产业机遇,实现数字文化资源普惠化,适度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力求优质数字文化设施覆盖全域。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中的应用力度,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和牵引功能,提高公共文化的覆盖率和服务效能,增强民众对数字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获得感。构建乌兰察布市公共文化服务一站式服务大平台,完善供需对接载体,实现供需双方互动。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全面推进文化艺术繁荣发展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切实抓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代主题,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乌兰察布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各民族团结进步,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推动艺术创作全面繁荣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举办乌兰察布艺术节,探索设立乌兰察布市政府文艺奖;继续增加艺术创作专项基金额度,加强艺术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建设和完善领军人才工作室制度、“文艺名家”工程,积极探索艺术人才校地合作新模式。

2.加强文化艺术创作生产

落实乌兰察布大剧院建设工作和“蒙古马颂”演艺项目的落地工作,依托演艺场馆、院团驻地、民间小剧场、演艺空间、艺培机构等构建主城区演艺集聚区。加强对美术、书法、歌舞、器乐、服饰、风俗、地方戏曲等的挖掘和保护,推出一批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文化艺术精品,争取在国家和自治区级奖项和基金评比中取得良好成绩。制定实施《“十四五”时期乌兰察布舞台艺术重点剧节目创作规划》,推出2-3部优秀剧目,100部优秀节目,争取更多剧目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相关奖项和基金。大力扶持戏剧、东路二人台及曲艺等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有计划地推动音乐剧、歌剧等剧种创作,鼓励现实题材话剧创作。

3.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作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深化广场舞大赛、群众小戏小品文艺汇演、巡演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设,深化推进“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百团千场下基层”等“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创作采风。把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与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有机结合,利用乡村学校、少年宫、文化大院等文化阵地和场所,组织开展各类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开展区域性群众文艺交流展示活动,组织各级各类文艺会演和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发挥文化能人、文化带头人的作用,鼓励和扶持业余文艺团队自发开展活动,推动开展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群众文化活动。

4.全面推进艺术数字化创作

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加强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支持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区特色的原创艺术IP。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展演。组织实施“微创作”工程,充分利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民族特色文化。

5.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

完善乌兰牧骑保障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交流和退出机制,培育优秀的演员和编创人才,发挥好乌兰牧骑政策宣传、服务群众的作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资金,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加大对乌兰牧骑排练、演出场所等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集宁区、丰镇市、察右后旗、兴和县乌兰牧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好乌兰牧骑网上阵地,推动实施“乌兰牧骑+融媒体”的各项建设,创新和拓展文艺传播方式,实现乌兰牧骑文艺“线上线下”同步繁荣发展。

(三)强化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1.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夯实不可移动文物基础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采取总体规划、保护维修、环境整治、安全防护、展览展示等综合性保护措施,建立文物保护项目库,推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落实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力争锡拉木伦庙、集宁路古城、察汗不浪古城等成功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裕民遗址等成功申报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环岱海考古遗址群申报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借势国家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规划,争取凉城县明长城二边马场沟段、十二沟段纳入国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争取文物遗址保护项目,推进文物本体保护。以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神舟航天等红色文化资源为重点,统筹革命文物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实施对集宁战役旧址维修保护。做好黄河流域文物遗址的保护工作,发掘历史文化遗存的文化内涵。配合“万里茶道”“草原丝绸之路”等重要线性文化遗产申遗工作。

2.健全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强化文物安全执法监管,建立文物保护云监管平台,实现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监控预警。落实市、旗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和日常巡查监管责任,坚持专项行动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有力打击文物犯罪活动。落实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文物资源信息登记和文物资源资产保存状况评估。全面推行基本建设项目文物区域评估制度、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制度。成立乌兰察布市长城保护研究会,建立长城周边盟市合作机制。

3.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

分类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赋予博物馆更大办馆自主权,加快乌兰察布市博物馆(新馆)搬迁和陈展,完善提升旗县市区博物馆基础设施水平。鼓励发展各种类型博物馆,完善博物馆发展体系。推广以博物馆业务为核心、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博物馆发展方式,打造博物馆网络矩阵,提升博物馆融合发展能力。鼓励文博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政策,做好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建档备案工作,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争取更多博物馆纳入免开补助范围。

4.讲好乌兰察布市文物故事

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文物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藏品展示利用效率,彰显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鼓励博物馆举办各种类型的主题展示,让文物活起来。推进文物价值传播推广,在中小学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常识教育,推动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成为中小学校开展“第二课堂”、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活动的基地。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5.深化文物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呼包鄂乌、乌大张文物保护合作,积极参与跨区域文物展示与项目研究,重点加强呼包鄂乌沿黄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策划推出一批展现乌兰察布历史文化特色的陈列展览,积极参与在长城和黄河沿线地区开展的联展、互展、巡展活动。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配合自治区文物局做好“万里茶道”“草原丝绸之路”等重要线性文化遗产申遗工作,争取乌兰察布市纳入“万里茶道”“草原丝绸之路”节点城市。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1.夯实非遗保护工作基础

深入挖掘乌兰察布市非遗资源,开展黄河流域非遗调查和全市非遗资源普查,加强非遗项目的认定和保护;逐步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健全非遗传承人动态管理、进退机制和保护激励机制;实施市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记录工程,完善各级项目和传承人记录体系;开展非遗理论研究,设立1-2个市级非遗理论研究基地;推进乌兰察布市非遗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市级非遗传承基地,支持旗县(市区)改建新建传承基地(传习所);深入推进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积极申报设立自治区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就业工坊;探索非遗小镇、“非遗在社区”试点建设,使非遗成为增进民生福祉的新亮点。

2.强化非遗分类保护

推动传统医药、曲艺、传统技艺等分类保护,继续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总量取得突破,力争蒙古族金银器制作技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开展乌兰察布市第十一、十二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认定工作;弘扬工匠文化,推进传统工艺振兴,将察哈尔毛绣、集宁皮雕皮画、风干鸡等项目培育成为有较高知名度的地方品牌。

3.创新非遗传承传播模式

持续推进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采用语音、文字、影像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数字化记录保存。制作乌兰察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子地图,建设乌兰察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推进资源信息开放共享。加大非遗传播力度,逐步实现“在提高中保护”“非遗走进现代生活”“见人见物见生活”,组织非遗传承人深入景区、乡村、社区、校园、企业开展文化服务活动。推动主流媒体加大非遗宣传传播力度,发挥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独特优势,丰富传播手段。继续开展“翰墨丹青金三角”乌大张三地书画联展和京蒙文化交流展。

二、全面推进体育事业

(一)增加体育场地设施供给

1.完善顶层设计

强化规划引领,启动乌兰察布市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摸清健身设施建设短板,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设施。健全工作机制,把全民健身项目融入各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健康发展规划以及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园林、卫生等部门发展规划,构建融合工作发展规划体系。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健身设施项目审批效率。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和篮球场等体育设施。

2.完善全民健身设施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旗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苏木乡镇多功能健身馆、嘎查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社区健身中心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形成“10分钟健身圈”。探索建设乌兰察布市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形成集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医疗康复中心、体育文化中心于一体的综合性健身休闲服务设施。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健身馆、社区健身中心、游泳馆、滑雪场、滑冰馆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城市慢跑步道(绿道建设),实现乡村(苏木嘎查)小型健身广场全覆盖。继续完善市级3馆、3场、2校、2基地的服务设施和功能,推动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建设滑雪场、两场一馆(体育场、笼式足球场、体育馆)。推动亚高原综合训练基地、滑雪场、马术公园等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冰雪运动、网球运动和马术运动场地设施。到2025年,基本建成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3.提升运营水平

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引入国内先进成熟的运营团队,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支持中小学对校园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新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规划设计时,创造向社会开放的条件,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争取各级资金,继续鼓励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整合各级各类文化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现有场地设施资源,鼓励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提高体育健身设施使用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方要积极执行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

(二)提高竞技综合实力

1.优化体育竞赛项目

综合评估乌兰察布市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坚持“一地多品”“一品一特色”的原则,立足各地特色体育资源和原有优势项目,充分发挥各旗县比较优势,明确发展重点,如田径、重竞技等项目,形成优势互补、相互协调的联动发展格局。继续推动传统民族体育竞技项目发展,大力发展冰雪运动、马术运动和球类集体项目,办好冰雪那达慕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赛事活动,探索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发挥乌兰察布市郑洁网球训练中心的平台作用,加快乌兰察布网球运动普及、项目推广,开展“郑洁杯”系列精品赛事活动,推动“网球进校园”课外公益培训。

2.做好重大赛事的承办参赛工作

争取承办全国篮球、乒乓球锦标赛等更多有影响力赛事,确保完成好自治区“十五运”等大型综合性赛事的备战参赛任务。继续办好ITF国际网球赛事、“郑洁杯”青少年网球排名积分赛。推动举办乌兰察布国际马拉松比赛等赛事活动,利用现有标准化场地和器材,积极承办和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竞赛项目。

3.加强竞技人才队伍建设

以学校体育作为人才培养主要基础阵地,以体校教育作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要支撑,通过社会体育俱乐部尤其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拓宽田径等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加快体育竞技人才培养步伐。全面提高运动员的科学文化素质,拓宽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完善运动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科学训练体系。不断优化教练员、裁判员、文化课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重点项目优秀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的引进工作,努力推进乌兰察布市教练员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4.大力推进足球事业发展

以青少年训练为抓手,全面提高乌兰察布市足球运动水平和足球人才的输送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尽快提高乌兰察布市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教学训练能力和执裁水平。以校园足球联赛为重点,积极创办职业队伍和业余足球联赛,积极承办或参加区内外大型比赛或活动。进一步发挥足协的作用,推动旗县市区建立足球协会,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足球协会改革发展,做好政策扶持和绩效评估等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团体、个人多形式开展足球赛事,培育和发展足球竞赛市场。推动我市成为自治区足球改革发展重点区。

(三)加快群众体育发展

1.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施“健康乌兰察布”行动做出积极贡献。稳步推进职工体育、农村牧区体育发展,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领导。组织举办好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继续承办好内蒙古自治区旅游那达慕大会,认真挖掘和整理富有乡土气息的民俗民间体育项目和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项目。以乒乓球、气排球、健身气功、徒步、自行车等赛事活动为重点,积极打造多项群众体育活动品牌,争取举办六省市气排球邀请赛,逐步扩大到全国。

2.创新健身健康新方式

探索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乌兰察布市社区运动会”,丰富社区体育赛事活动。推进“互联网+健身”,开发乌兰察布市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健身设施查询预订、社会体育指导员咨询、体育培训报名等功能,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进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育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山地户外、自行车、马拉松、电子竞技等大众参与度高的时尚运动项目。

3.优化体育消费市场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移动客户端、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和方法,推广普及“大健康”观念,并借助各类重大体育、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活动,通过“互联网+全民健身”“互联网+全民健康”等方式,大力弘扬健身健康文化,鼓励各地培育体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和时尚消费等新热点。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严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和管理。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体育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4.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加强体校文化教育,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鼓励体校与中小学校加强合作,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充分利用冬夏令营活动,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并组织力量提供专业体育训练和指导,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单项训练基地、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作用,积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使之成为乌兰察布市具有补充作用的体育后备人才初级平台。探索实行学生运动技能标准达标评定制度,推动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

第五章 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一、区域联动发展

(一)内部区域联动发展

联动集宁区、丰镇市、察右前旗、卓资县、凉城县和兴和县,充分发挥该区域优越的区位条件、优美的生态环境、独特的资源禀赋、深厚的文化积淀优势,以文化为引领、旅游为主体、康体为支撑、以环境为保障,构筑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的现代文旅康体产业体系。联动集宁区北部、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以避暑气候、草原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为依托,形成文化休闲、草原度假、火山科普、竞技运动为主要内容的高端休闲度假产品体系。联动察右后旗、卓资县、凉城县、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等,以燕麦之都、马铃薯之都、全国三大冷凉蔬菜基地之一为依托,形成农业观光、研学科普、民俗民宿、特殊农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旅游产品体系。联动集宁区、丰镇市、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深入挖掘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神舟航天等红色文化资源和都贵玛等先进事迹,发展红色旅游、红色教育培训,完善红色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以现有旅游公路为依托,以长城沿线主要城镇为基地,以长城资源富集地区为节点,积极争取游客集散、导览导游、休憩健身、旅游厕所等公共设施项目,策划打造长城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发展长城深度体验游和研学旅行活动。联动察右后旗、卓资县和凉城县,推进黄河文化旅游发展。形成以集宁区、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凉城县为主,辐射其他旗县的体育旅游产品体系。

(二)外部区域协同发展

1.全面推进乌大张合作

落实《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规划》,深化区域合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多样化合作途径。加强三市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旅游市场开拓、体育赛事联动等方面的合作,以发展“数字经济”为引领,三地共同规划旅游线路、谋划建设信息后台服务中心,争取将合作区建成“信息丝绸之路”重要节点。主动融入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联合办好大型文化体育会展交流活动。加强在体育运动尤其是冰雪运动等方面的协作,实现一市办会、三地协作、区域受益的良好格局。

2.积极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

落实《呼包鄂榆乌文化旅游一体化行动计划》,建立呼包鄂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通报和协商机制,要通过协商来统筹安排,推进文化旅游开发一体化。补齐短板,强化基础设施联通联动,加强城市之间、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实现从机场、车站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建立区域文化旅游形象联合推广机制,形成“资源共享、线路互连、品牌互推、产品互补、游客互送”充满活力的旅游市场。推动呼包鄂乌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和跨区域精品线路等重大项目落地。

3.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合作

乌兰察布市利用区位优势和高铁交通优势要主动担当,明确乌兰察布市在黄河“几字弯”中的发展地位。摸清家底,全面梳理乌兰察布市黄河文化遗产以及伴生文化资源,找到区域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的限制条件和不足,明确发展优势和方向。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将黄河文化遗产纳入研学教育体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黄河文化基因、旅游休闲、体育元素等植入交通系统,建设外联内通的高品质文化旅游体育风景道和绿道系统,推动一批文化生态旅游走廊建设,拓展文化旅游发展空间。

4.全面融入“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

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背靠首府、面向首都,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中“双向发力”,加快建设门户枢纽城市,全力打造全区开放发展新高地。主动承接北京产业转移和市场需求,重点抓好平台建设和宣传推荐,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园区、重大节事赛事、马产业和康养研学度假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成服务首都,环京津冀的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充分利用首都科技、人才的优势,坚持“引进来、送出去”的原则,缓解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中人才瓶颈问题。

5.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以万里茶道产业园建设为载体,打造中俄蒙国际旅游服务中心,主动承担起中蒙俄文化体育交流和旅游推荐合作的功能。以节事活动牵动推动中蒙俄文化旅游全面发展,继续推进中蒙俄(国际)越野拉力赛暨中蒙俄“万里茶道”跨境自驾穿越活动等文化旅游节事活动。建设中蒙俄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深化“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务实合作,开发“万里茶道”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培育一批对俄蒙的线上线下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

二、构建“旅游驱动、文体支撑、基地引领”的产业布局

“十四五”期间,乌兰察布市推动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构建“旅游驱动、文体支撑、基地引领”的产业发展布局。

(一)继续强化旅游业

1.强化旅游发展地位

依托京呼高铁、京藏和京新高速以及通用通勤机场等交通优势,加快打造内蒙古中部旅游门户和草原旅游第一站。率先推出完善“落地自驾、异地还车”,构建起“高铁旅游服务中心——中心城区主要景点,高铁旅游服务中心——主要城镇——主要景区”的自驾旅游服务体系,在区域协同发展中寻求突破,将其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富民产业。

2.优化旅游发展布局

进一步优化“一心两翼多点”的空间布局体系,旅游产业向京呼高铁、G6、G7、G55、G335、G209和省际大通道沿线集聚。全力提升中心城区的旅游综合服务功能,以“京郊草原、避暑之都”为品牌,打造环京津冀草原度假基地和研学教育基地。加快推进南部山水旅游发展,构建京郊山水田园休闲度假基地。

3.明确旅游发展方向

乌兰察布市旅游业发展要瞄准京津冀,立足呼包鄂乌周边区域,面向长三角、珠三角,对接俄蒙欧。发挥国有旅游投资集团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引导旅游向绿色生态康养、草原度假、田园休闲、运动赛事、冰雪旅游、研学旅游等市场热点和地区强点方向发展,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1.加强文化市场主体建设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和推动国有文化企业逐步变大变强,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和战略投资者。培育一批龙头文化企业和重点小微文化企业,建立乌兰察布市文化企业名录库。到2025年,争取在全市扶持20个以上文化旅游骨干企业,培育3-5个综合实力强、带动效益好、知名度高的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种所有制的文化产业格局。探索建设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平台,推动文化知识产权尤其是数字产业知识产权的评估、保护和交易。

2.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推动察哈尔民族文化陶瓷、元青花瓷器、蒙古族金银器皿、丰镇传统手工艺铜制品、民族服装服饰等手工艺品的市场化和商品化,大力推进乡村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生产,到2025年,培育10个左右区域性文化商品品牌;加强数字化建设,推动传统文化创意产业向高端变革,扶持推动一批创意设计、动漫、网游、现代会展、电子(数字)商务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推动影游漫文教联动,积极探索移动电竞、互联网影视等新热点。

3.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

突出地区文化特色,促进特色文化元素、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逐步形成自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IP,围绕IP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一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到2025年,建设1-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3-5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发展提升体育产业

1.壮大体育市场主体

促进乌兰察布市各类体育组织与体育企业合作,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自主品牌,到2025年,争取扶持3-5个体育产业骨干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体育企业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探索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地区特色强的体育产业俱乐部,到2025年,建成网球、冰雪和马术俱乐部。推动乌兰察布市各类体育协会改革,到2025年,乌兰察布市传统优势项目和发展潜力巨大的新型项目行业组织建设完善,各旗县市区优势项目行业协会运行良好、积极作为。

2.优化体育产品供给

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着力发展好网球、冰雪等职业赛事,打造冰雪体育、网球产业增长极。推动3-5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探索推动马术运动、智能赛事等新业态的发展。继续推进体育彩票工作,树立体彩的正面形象。

3.发挥体育产业载体作用

支持集宁区建设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体育运动综合体项目。推动凉城县岱海镇打造冰雪特色小镇,力争到2025年,建成区域性的冰雪体育用品制造基地和冰雪体育服务综合体。打造10个以上的体旅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建设竞赛表演产业基地和户外运动基地,推进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

三、十大基地引领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一)产业数字化基地

1.发展目标

数字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成为激发消费潜力的新引擎,处于自治区领先地位。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4A级以上景区和市级以上文化体育场馆设施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

3.发展措施

——夯实发展基础。推进与快手、百度、浪潮、通用集团、北斗航天、清华大学、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知名企业、高校和研究院所的合作,夯实数字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基础。支持面向行业通用需求,建设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加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上下游企业开放数据,激发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支持文化企业升级信息系统,构建文化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加强文化消费大数据分析运用。加快提升重点景区、重点区域4G/5G网络覆盖,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以运动APP为纽带,打造互联网健身新潮流,推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体育消费服务,支持智能体育赛事发展。

——培育新型业态。加快数字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链建设,推动数字化与文化旅游体育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构建“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数字乡村旅游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智慧旅游发展体系。借助AR、VR、AI技术增强参观者对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了解、感知和体验深度,加强对文化资源、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及数字化再现工作。推进数字游戏和数字媒体与体育锻炼、竞技健身、互动娱乐相结合,促进体育产业线上与线下融合,线上培训、直播健身等新模式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新兴体育运动形式的消费需求。

——构建发展生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留足数字文化旅游体育新产品发展空间。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创新发展。引导互联网及其他领域企业布局数字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数字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融入区域发展战略,将数字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与长城、黄河、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发展相衔接,实现溢出效应。

(二)竞赛表演基地

1.发展目标

基本形成产品丰富、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发展均衡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系。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推出1-2项具有较大知名度的体育精品赛事,打造1-2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

3.发展措施

——凝练品牌体育赛事。发挥乌兰察布市郑洁网球训练中心的平台作用,加快乌兰察布网球运动普及、项目推广,开展“郑洁杯”系列精品赛事活动,推动“网球进校园”课外公益培训,利用场馆资源培养网球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创新探索市场化运营方式,力争在2025年将乌兰察布市建成北方网球训练中心。打造集赛事、运动体验式旅游、运动主题公园、生态体育文化及延伸体育产业链五位一体的时尚运动品牌。推动和创新乌兰察布国际马拉松比赛、乌兰察布国际自行车骑游大会、中俄蒙越野拉力赛、长城金三角系列赛系列活动、“万里茶道”跨境自驾穿越活动和苏木山旅游景区国际徒步大赛等自主品牌赛事或活动。

——发展地方传统赛事。继续发挥好乌兰察布市举办第十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契机和承办自治区旅游那达慕大会的平台,将其打造成展示乌兰察布市地域风情、推动文化旅游体育融合的最佳载体和宣传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的靓丽名片。大力推进地方传统赛事与文化旅游活动融合发展,将赛马、射箭、搏克、健身操、沙嘎、布鲁等传统体育赛事与地方服装服饰展示、乌兰牧骑节目演出、草原风光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有机结合。推动地方传统赛事与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将体育竞技与特色美食、民俗体验、文旅商品、休闲活动结合起来,并通过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以及全息影像等技术为游客提供沉浸式旅游体验。

——创新文化旅游节事。协同乌大张、呼包鄂乌,探索完善区域文化旅游节事活动合作机制及旅游宣传促销联动机制。创新草原避暑之都艺术节、马铃薯文化节、冰雪艺术节、新春民俗文化年会、丰镇月饼美食节、岱海滑雪节等节庆活动。以此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配置要素,形成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三)红色旅游基地

1.发展目标

形成以红色传统教育为本色、以“三大团建”教育培训与研学拓展为核心功能,区域性红色旅教育基地。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建设1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3个国家红色研学旅游示范基地、3-5个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发展措施

——构建红色旅游大环线热刺分析预测。充分发掘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资源。以乌兰察布市党校为主体,以党性教育为主要形式,串联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集宁区桥西七处遗址遗迹、绥蒙革命纪念园、贺龙革命活动纪念馆、察右中旗绥中抗战纪念馆、察右后旗红格尔图战役纪念馆等红色遗址,开展红色革命教育培训,形成红色文化旅游环线。

——创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以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为主线,以山水田园等生态环境资源、绿色生态产业为延伸,以“党团团体、企业团体、学生团体”等三大团建市场为重点,形成以红色传统教育为本色、以“三大团建”教育培训与研学拓展为核心功能,区域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

(四)乡村(民宿)旅游基地

1.发展目标

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以游兴村、以游富民,将乡村(民宿)旅游培育成为乌兰察布市旅游产业增长极,区域性乡村旅游目的地。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达到3-5个,3星级以上乡村接待户(牧区接待户)达到80个左右,甲级民宿1-2个,乙级民宿3-5个,丙级民宿10个,乡村(民宿)旅游集聚区达到2-3个。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年增长20%以上,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年增长15%以上。

3.发展措施

——实施旅游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旗县(市区)编制《乡村旅游及民宿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落实《乡村民宿旅游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民宿销售平台分级奖励政策》《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把乡村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文脉和发展乡村旅游统一起来,全面推进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历史文化、旅游发展和乡村居民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推动建设一批乡村文化示范户,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开通主要城市和景区与乡村旅游点的直通车,构建起城乡、景村联动发展的局面。坚持“

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一户一品、一园一品”的乡村(民宿)旅游特色化发展道路。

——做大做强乡村(民宿)文化旅游品牌。继续扶持农民开设民宿、农家乐、牧家乐、民宿客栈,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推出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商品,拓宽增收渠道,实现就业增收;打造一批精品民宿、旅游重点村、乡村(民宿)旅游集聚区和乡村(民宿)旅游带,建成一批有影响、有实力的文旅农融合基地,推动乡村文化旅游商品“线上线下”立体营销,做大做强乡村(民宿)文化旅游品牌。

——建立乡村(民宿)旅游共赢模式。探索企业主导开发、能人带动开发、村民联合开发等多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不断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探索通过吸纳农户通过入股、租赁、流转等方式实现增值,推动农民拿租金、分股金、挣薪金实现致富。出台支持乡村(民宿)旅游的融资政策和信贷支持措施,争取适合农村的旅游金融产品,支持乡村(民宿)旅游发展。充分利用国家级、自治区级农牧业园区,推进农牧业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五)生态康养基地

1.发展目标

围绕打造国家级文旅体康养示范区目标,以项目带动文旅体康养全产业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区域性文旅体康养示范基地,将文旅体康养产业培育成乌兰察布市支柱产业。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培育5-10家文旅康养产业龙头企业,建成文旅体康养示范区。

3.发展措施

——优化发展布局。“十四五”期间,乌兰察布市要发挥气候、生态、温泉、食材、区位、文化、中医药(蒙医药)等七大优势,围绕打造国家级文旅体康养示范区的目标,构建起以康养为主体,以文化旅游体育休闲为支撑、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康养产业格局。发挥各地资源优势,整合相关产业,依托资源和产业基础,以主要城区为基地,以重要城镇为节点,以重点项目为支点,形成一区引导、两带互动、多点支撑的文旅体康养产业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区引导、草原文化康养带、山水田园康养带两带互动、草原、火山、森林、温泉、湖泊、乡村等多点支撑的文旅体康养产业布局。

——强化项目驱动。强化龙头项目带动,全力推进中心城区、乡村田园、草原火山、森林湖泊、温泉运动等5大类项目。重点打造集宁区百青国际健康城、福瑞健康科技园、红海子康养综合体、医疗保健基地(康养医院)、智慧康养社区、察右前旗宏福农业康养综合体、兴和县察尔湖康养综合体、兴和县兴永国际康养社区、化德国草园万亩道地药材康养基地、商都县巨弘马铃薯康养城、卓资县林胡古塞森林康养基地、九龙湾运动康养基地、红石崖避暑康养基地、兴和县苏木山森林康养基地、凉城县岱海温泉康养度假区、察右中旗辉腾锡勒草原康养度假区、察右后旗乌兰哈达火山运动康养基地、四子王旗格根塔拉草原康养度假区、隆盛庄—绿康源田园农业康养综合体。以项目带动文旅体康养全产业链,推进文旅体康养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将文旅体康养产业培育成乌兰察布市支柱产业。

——加强产业配套。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发展中医药(蒙医药)疗养保健服务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药品流通业和体育健康产业。加快培育发展中高端养生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生养老服务业,支持发展养生养老用品制造业。建设乌兰察布市文旅体康养大数据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医疗、文旅、民政以及电信运营商等康养产业数据和康养人群数据,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建设,为政府提供更加精准的产业信息数据支撑和决策咨询服务。

(六)草原度假基地

1.发展目标

以“京郊草原、避暑之都”为品牌,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力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3.发展措施

——明确规划先行。编制实施《乌兰察布市草原度假实施方案》,以“京郊草原、避暑之都”为品牌,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原则,积极适应休闲度假市场需求,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综合配套、管理服务等方面短板,完善多维度休闲度假体验项目,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完善旅游服务配套体系,建设和完善以休闲度假为主,集草原体验、文化创意、科普运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环京津冀草原度假基地,全面带动乌兰察布草原文化旅游的提档升级。

——坚持项目推动。依托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分区布局草原度假发展格局。察右后旗火山草原引入社区共管机制,引导当地在火山地质公园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入口社区和特色小镇,形成以文化为魂,荟萃博物陈列、艺术观赏、文化享受、康体疗养、愉悦身心的“入口社区-火山公园”式草原旅游度假地。察右中旗和卓资县北部区域以黄花沟为核心,引导辉腾锡勒草原按照文化主体化、全域景区化、景城一体化模式发展,形成突出草原度假功能的全域草原文化旅游示范区。四子王旗依托格根塔拉草原和杜尔伯特草原,按照生态博物馆模式发展,形成草原民俗文化旅游度假地。集宁北部草原片区按照景城一体化模式,打造城中草原旅游度假地。

(七)冰雪旅游基地

1.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冰雪+温泉度假、冰雪+竞赛表演、冰雪+民俗三大冰雪旅游品牌,创建环京津冰雪旅游基地。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完成冰雪产业投资10亿元,培育3-5家冰雪产业龙头企业,创建1-2个国家级冰雪主题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冰雪产业总收入突破10亿元,形成国家级冰雪赛事训练基地和环京津冰雪旅游基地。

3.发展措施

——优化发展布局。编制实施《乌兰察布市冰雪旅游实施方案》,抓住北京市、张家口市联合举办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机遇,大力发展冰雪+温泉度假、冰雪+竞赛表演、冰雪+民俗三大冰雪旅游品牌,形成集宁区和凉城县两大冰雪旅游基地,苏木山旅游景区、林胡古塞旅游景区、察尔湖等若干冰雪旅游支撑点,“皮草购物+滑雪+温泉”和“滑雪+民俗+美食”两条精品线路布局,丰富区域冰雪旅游产品,全面提升冰雪旅游品质,创建环京津冰雪旅游基地。

——强化项目驱动。借助2022年冬奥会契机,以承办国际国内重大冰雪赛事为重点,以岱海国际滑雪场、大河湾滑雪旅游度假区、苏木山旅游景区滑雪场为依托,加快体育运动公园、体育综合体和体育产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拉动体育产业发展,加快融入乌大张、呼包鄂乌和京津冀冰雪产业格局。以岱海国际滑雪场和岱海温泉为依托,发展冰雪温泉度假旅游。以集宁区、林胡古塞、苏木山旅游景区等冰雪项目和场地为依托,打造冰雪休闲购物、冰雪节事、冰雪会展等精品项目,组织好青少年冬令营、冰雪节摄影展、乌大张冰雪产业展、呼包鄂乌冰雪旅游产品招商会、冰雪艺术节、雪地音乐节等项目。

——加强文化提升。全面推进文化提升内涵战略,不断完善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推出冰雪+民俗+美食的精品旅游线路。以察哈尔文化保护和传承为主线,以年俗文化和冰雪文化为主题,提升察哈尔冰雪嘉年华,让文化和运动成为一种时尚生活需要。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举办乌兰察布冬季那达慕,巩固和扩大察尔湖冬捕节,开展冬捕、售鱼、售卖绿色有机蔬菜等活动。继续扩大祭火、九曲文化节、年俗文化节等吸引力,推动乡村民俗等旅游业态与冬季旅游融合发展。

(八)研学旅行基地

1.发展目标

瞄准京津冀、立足呼包鄂乌研学大市场,打造环京津冀研学旅行基地。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争取打造3-5个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100个研学主题产品,10条研学精品线路。

3.发展措施

——明确发展思路。编制实施《乌兰察布市大力发展研学旅行打造研学旅行目的地城市工作方案》,规划设计研学旅行主题产品,宣传推广科教旅游和生态研学新名片,打造研学旅行目的地城市。瞄准京津冀、立足呼包鄂乌研学大市场,出台相关研学旅行扶持政策,建立乌兰察布市研学旅行资源+课程产品线路+基地+师资团队+标准+宣传推广+社会联动等一整套完善的研学体系。与乌兰察布市、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市有关高校、研学机构建立校地、校企合作机制,建设一批研学实践中心、实践基地,夯实研学旅游基础。整合市县两级、政企双方的力量,全面推进研学旅游市场营销活动。

——加强项目驱动。“十四五”期间,乌兰察布市重点围绕文化、乡村、生态、大数据等资源,策划打造精品研学旅游项目体系,争取5-10个项目挂牌“国字头”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考古遗址、古镇古村、红色景区、革命文物、现代城市风貌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研学资源,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研学教育基地。重点依托莜麦、马铃薯等建设一批农业研究型研学基地,依托田园综合体、五星级接待户、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发展一批田园型研学旅游基地。依托民族文化和传统美食,发展一批民俗美食研学基地。推进苏木山旅游景区、玛珥式火山群和火山草原等发展地质研学科普旅游。依托乌兰察布市大数据产业和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数字化工程,推进科技研学旅游。

(九)户外运动基地

1.发展目标

依托草原、山地、湖泊等资源,构建“一地一特色”的户外体育运动项目体系,打造环京津户外运动基地。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力争3-5个国家级户外运动基地。

3.发展措施

——优化发展布局。户外运动产业是健身休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对释放消费潜力、打造经济增长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托阴山山地、北部内蒙古高原、南部丘陵山区、察哈尔熔岩台地区及其盆地平原等多样的高原地貌,发挥区域内各旗县市区的地理、区位和气候等优势,通过盘活各地各类户外运动资源,构建“一地一特色”的户外体育运动项目体系,打造环京津户外运动基地。

——坚持打造精品。依托兴和县苏木山旅游景区的山地资源优势和气候优势,打造国家户外登山基地。依托林胡古塞旅游景区、红召九龙湾多种地貌形态,建设国家青少年户外运动夏令营基地。利用集宁区的便利设施,建设中国草原生态四项基地。依托察右中旗亚高原地形,建设国家高原耐力训练及攀岩基地。将察右前旗黄旗海、兴和县察尔湖,发展成为北京周边地区最有竞争力的静水域钓鱼基地。依托察右后旗、四子王旗的草原地貌资源和丰富的风力资源,发展航空低空飞行基地。

(十)马产业基地

1.发展目标

响应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探索建设以马交易、马竞赛表演为驱动,集现代化繁育、高效养殖、诊疗保健、疫病防控、调教训练于一体,打造符合乌兰察布实际的专属赛事和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发挥马术运动、马文化活动、骑马旅游等新兴市场的引领作用。

2.发展指标

到2025年,建成马术公园、现代马术学校,举办国家级、国际级赛事1-2项。

3.发展措施

——坚持规划引领。抓住北京马产业疏散机遇,对接中国马会和北京马协,制定实施《乌兰察布市马产业发展规划》,以京郊马产业基地为目标,发挥马术运动、马文化活动、骑马旅游等新兴市场的引领作用,打造符合乌兰察布实际的专属赛事和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品牌活动,推动乌兰察布市马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建成相对完备的现代化育种、高效养殖、诊疗保健、疫病防控、调教训练、性能测定、竞赛表演、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产品加工和产业服务体系。举办国家级国际级赛事1-2项,打造3-5项自主品牌赛事和活动。

——项目驱动,融合发展。建立马术公园和马术学校,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马术俱乐部。加快推进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3个马养殖主产区适度规模标准化饲养,创建1-3个生产高效、环境友好、管理先进的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马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发扬蒙古马精神,深入挖掘马文化资源,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倡导“马业+”的发展模式,以引进“蒙古马颂”为契机,加快推进马术运动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发展主题、特色骑马旅游,建设察右后旗火山草原、察右中旗辉腾锡勒草原和四子王旗格根塔拉草原三条骑马旅游精品路线,建设茶马古道骑马生态旅游路线。

四、十大工程推动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一)集散枢纽工程

利用区位优势和高铁交通优势,加快打造京呼高铁“第一站”,奠定内蒙古中部文化旅游门户地位。率先打破行政区划隔阂,优先推出“落地自驾、异地还车”,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打造中俄蒙国际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内蒙古高铁文化旅游集散中心。

以建设乌兰察布市全域旅游公共旅游配套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旅游交通干线网络和沿线城镇、重要景区景点为依托,着眼于促进乌兰察布市旅游产业发展,通过科学合理的选址设计、独具地域形象的服务设施设计,全面统筹建设“2+3+N”的旅游交通集散系统。建设乌兰察布市一级综合性旅游集散中心,主要旗县政府所在地设置二级旅游服务中心,G6和G7服务区、旅游小镇、龙头景区等三级旅游咨询中心。在部分大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若干个旅游咨询点。各旅游服务中心、咨询点签署联网合作协议,实行资源共享、统一平台、联网售票,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旅游综合服务。

(二)自驾风景道工程

结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编制G7风景道规划,积极争取将更多的项目列入规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省际大通道、208国道、110国道为干线,改造和升级县乡公路为支线,规划和建设乡村旅游风景道;以G335和G109为干线,联通文化遗产、草原景区和体育项目的公路为支线,规划和建设草原自驾风景道。规划建设黄花沟—卓资209省道—库伦草原、红召—九龙湾“百里山水画廊”、兴和180公里生态旅游风景道等区域风景道和自驾游精品线路。按自驾风景道级别建设旅游驿站、观景点、自驾车营地、汽车租赁网点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在旅游通道两旁、道路出口、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按国家标准设置旅游标识标牌,包括道路里程、出口方向、邻近景区名称等。

(三)全域旅游发展工程

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旅游+”“+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注重产品、设施与项目的特色。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破除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提升科技水平、文化内涵,增加体验产品、定制产品,提供更多精细化、差异化旅游产品和更加舒心、放心的旅游服务,增加有效供给。全力推动各旗县市区发展全域旅游的探索实践,催生出一系列新思路、新模式、新方式,努力实现旅游景观全域优化、旅游服务全域配套、旅游治理全域覆盖、旅游产业全域联动、旅游成果全民共享。到2025年,力争创建1-2家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5家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四)景区质量提升工程

按照《国家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标准》,推动旅游景区走创新、融合、内涵式发展道路,提升乌兰察布旅游整体品质。以文化提升旅游品位,深入挖掘景区文化内涵,提炼景区主题文化,增加文化体验产品,提高景区可游性;以绿色引领旅游发展,推动旅游景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大生态旅游产品开发与供给,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低碳景区;以创新丰富旅游业态,创新旅游发展模式,积极推进自驾车房车旅游、温泉旅游、滑雪旅游、体育旅游、森林旅游、研学旅行、低空旅游、健康旅游等旅游新业态。推动格根塔拉草原旅游景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争取察右后旗火山草原、四子王旗红崖台地和胡杨林等景区创建国家4A景区。

(五)繁荣夜间文旅消费工程

完善繁荣夜间经济政策措施,支持各地丰富夜间旅游产品,改善夜间旅游消费环境,强化交通、安全保障,鼓励引导夜间旅游消费。依托主要景区、特色街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消费集聚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休闲、演艺体验、特色餐饮、购物娱乐等业态。鼓励城市主题公园和主要景区开办“灯光夜场”,举办灯光节、音乐节、露营节等夜游节庆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曲艺演出、影视娱乐、文化休闲等业态和博物馆、非遗传承人工作坊等夜间旅游“打卡”景点。延长博物馆、图书馆等开放时间,鼓励开发“文博场馆奇妙夜”夜间体验项目,丰富夜间文化活动品类和场次。重点组织创作推出一批旅游实景演艺,组织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

(六)品牌塑造工程

依托集宁区、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卓资县等地,创建1-2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集宁区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集宁古城、察哈尔古街、集宁路文化商贸旅游街区(吃街)等创建国家文化旅游休闲街区。继续推动隆盛庄文化旅游项目落地,打响隆盛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品牌,推动察右中旗科布尔旅游特色小镇、商都县马铃薯文旅小镇建设发展,带动文旅小镇发展,用“文化旅游+”带动新型城镇化。鼓励集宁区申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凉城县申报国家体育小镇。

(七)服务要素提升工程

聚焦住宿要素的提升。在中心城区、察右后旗火山草原、四子王旗红崖台地和胡杨林、辉腾锡勒、格根塔拉、苏木山旅游景区引进高端度假酒店。支持“壹蒙壹牧”、卢家营、梨花镇、明星沟等现代民宿品牌化发展。加快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察右后旗蒙古包提档升级,发展具有地域特征的传统住宿。探索具有历史记忆、温泉养生、火山度假、森林康养等类型主题民宿的开发。推进帐篷营地、主题营地、汽车营地、星空营地等新型住宿业态的发展。

聚焦餐饮要素的提升。打造乌兰察布“家乡的味道”,发挥好“中国燕麦之都”“中国薯都”“中国草原酸奶之都”等得天独厚的食材优势,打造特色旅游餐饮系列品牌。保护和传承好一批餐饮老字号,支持老字号餐饮企业探索连锁经营模式,培育一批餐饮名企。建设好吃街、集宁古城美食街等一批休闲街区和夜市,形成集聚效应。

聚焦购物要素的提升。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瞄准旅游商品购物收入占旅游业总收入25%以上的目标,推出乌兰察布地方传统工艺品、特色旅游纪念品、乡村旅游土特产等三大系列商品。到2025年,争取获得2-3项国家级文化旅游商品大赛奖项,5-10项自治区级奖项。推动集宁区免税店建设。

聚焦演艺要素的提升。依托各类文化馆等资源,大力开发场馆演艺项目。支持各主要景区开展驻场演出、实景演出,开发参与性强、互动性好、多种业态娱乐项目。

聚焦旅行社要素的提升。积极引进一批知名旅行社,展开深度合作,吸引全国“百强”旅行社、境内外知名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鼓励中小型旅行社做专做特,培育一批提供自驾车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特色乡村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的旅行社。依托乌兰察布大数据产业优势,探索线上旅行服务和旅行平台建设。加强导游员、研学导师和乡村旅游人才培养。

(八)文化创意发展工程

吸引影视公司落地肉联厂、集宁八大仓库等历史文化街区,引进文化演艺,注入时尚创意元素。推动建设神舟家园科普影视传媒基地、四子王旗红格尔文化艺术旅游影业基地、卓资县二龙山农耕文化影视旅游村项目。继续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以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通过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打造数字博物馆和虚拟旅游,提升和拓展文旅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在推动文化旅游创新发展方面起到示范、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非遗活化工程”,择优包装一批非遗项目进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以文化提升旅游品位,深入挖掘景区文化内涵,提炼乡村主题文化,增加文化创意产品,提高景区和乡村可游性和综合效益。

(九)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深化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现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新型监管机制。深入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部门间横向联合、市县两级纵向联动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探索推动察右中旗和卓资县跨旗县旅游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哄抬物价、欺客宰客、“低价游”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积极发展独立运行、治理规范、行为公正的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组织,支持其积极开展产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鼓励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提升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的综合服务水平。加强文化旅游体育系统、行业领域的安全应急培训、宣传、检查,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重点保障节假日、重点热点场所文化旅游体育消费的有序进行,推进和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坚决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政策,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抓好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文旅途径扩散。

(十)营销创新工程

积极推进跨区域和跨境合作营销,建立部门联合推广和市县联动、捆绑营销机制,推动在北京、长三角、珠三角设立旅游推广中心。加强现代营销手段应用,推进赛事营销、故事营销,宣传推广文化旅游体育产品,讲好乌兰察布文化旅游体育故事。加强移动终端推广力度,利用短视频推送(抖音、快手、B站、A站等)、微信推送、微博交流、直播活动、APP服务、知乎问答、知名旅游论坛推介和OTA平台推广,以及重点旅游乡村、旅游景区、博物馆、非遗工坊、运动场馆拍摄形象宣传片等方式,创新文化旅游体育营销方式。利用“郑洁杯”系列精品赛事活动、乌兰察布国际马拉松比赛、中俄蒙越野拉力赛、“万里茶道”跨境自驾穿越活动推进赛事营销。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政策落实落地,使之具有权威性和高效性。推动每年召开旅游发展大会和现场观摩会,强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

二、强化政策保障

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列入“十四五”规划项目用地,加大对列入“十四五”重大项目库项目的用地保障。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支持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文化旅游经营。

三、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向上争取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总体经费保持稳定,视财力情况适度增加。推动“文化旅游体育+金融”发展,用好金融信贷资金,组织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实施单位与各级金融机构对接,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给予贴息扶持。争取扩大社会资金,支持有条件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资产证券等方式参与文化旅游体育开发建设。

四、加强人才保障

依托乌兰察布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行业发展亟需的文化产业高端复合型人才、文物保护修复人才、旅游规划管理人才、高水平教练员。健全文化旅游体育从业人员职称和薪酬制度,发挥体校等当地人才培养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的合作,通过订单培养、校企合作培养文化旅游体育专门人才。通过代际传承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数量。建立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人才数据库和文化旅游体育专家智库,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创新作用。

五、加强督查考核力度

研究出台市、县两级文化旅游体育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对文化旅游体育的贡献、品牌创建、产品建设、市场开发与监管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定期开展督查检查。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建立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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